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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陕西根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CFB3LL6N

法定代表人:裴参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九路666号远望谷物联产业园B7栋2层2001室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西城曲江决催字〔2026〕第030400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西城曲江决催字〔2026〕第030400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西城曲江决催字〔2026〕第0304001号).pdf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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