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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2021年1月19日至24日,关中大部和陕南西部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2~3天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缩短重污染时长,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号)要求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月16日13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月18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标准,迅速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经发局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区范围内除保障类和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

(二)住建局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督导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抢修抢险和保障类工程除外)。

(三)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四)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加强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根据空气质量管控调度要求,做好区内道路保洁工作;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五)交警曲江大队做好机动车工作日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全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禁止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除上述车型外,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警曲江大队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七)曲江派出所、大雁塔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八)文化旅游局负责在旅游景点和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信息传播工作。

(九)资源规划中心负责所属已供应未施工土地的扬尘防治工作。

(十)教育局根据预警信息督导全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弹性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

(十一)城(棚)改办、CCBD管理办督导所属已征地未挂牌土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十二)网信办根据预警、应急响应通知,做好微博、微信等官方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引导公众做好污染应对,消除负面舆情影响。

(十三)社区卫健局督导区内物业小区落实清洁行动。

(十四)市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加强辖区内煤炭经营场所检查监管力度。

(十五)文化产业集团督导下属公司所属自建、代建项目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负责在所属旅游景点和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传播工作;负责所属景区内部道路及裸露场地的洒水保洁工作。

(十六)西旅集团督导下属公司自建、代建项目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负责在所属旅游景点和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传播工作,负责所属景区内部道路及裸露场地的洒水保洁工作。

(十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板块督导纳入《曲江新区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修订稿)》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曲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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