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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新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清理全省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工作部署安排,曲江新区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全区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相关工作,整理形成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取消清单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清单强制登报公告事项保留清单,现予以公示:

附件1: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取消清单

附件2: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清单

附件3:强制登报公告事项保留清单 

 

 

附件1:

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强制登报

公告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公告媒体

费用承担

主体

保留理由

备注

 

 

 

 

 

 

 

 

 

 

 

 

 

 

 

 

 

 

 

备注: 1.设定依据必须详细到具体条款。

2.实施对象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3.费用承担主体为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或实施部门等(按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

 

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清

 

 

 

序号

强制登报

公告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公告媒体

费用承担

主体

保留理由

备注

 

 

 

 

 

 

 

 

 

 

 

 

 

 

 

 

 

 

 

备注:1.设定依据必须详细到具体条款。

2.实施对象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3.费用承担主体为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或实施部门等(按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3:

强制登报公告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强制登报

公告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实施层级

实施对象

公告媒体

费用承担

主体

保留理由

备注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企业

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

企业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备注:1.设定依据必须详细到具体条款。

2.实施对象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3.费用承担主体为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或实施部门等(按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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