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应急委和新区应急委有关要求,现将《曲江新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迅速组织讨论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于2月16日(星期三)12时前将书面盖章回复报送新区应急办,逾期未报视为无意见。
此函。
西安曲江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联系人:汪云桐、郭为洁,联系电话:68660327、68660139)
曲江新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建立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体力量及各方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力量作用,建立多种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大应急”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确保科学高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经新区应急委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应急救援力量组成
全区应急救援力量主要由属地应急救援力量,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四部分组成。
(一)属地应急救援主要力量。包含应急、公安、消防、工信、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卫健、国资、能源、通信等部门、单位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包括依托各板块、社区以及微型消防站等基层救援队伍。
(二)企业专职应急救援补充力量。包含危险化学品类、工贸类、城市燃气类、地震地质类、防汛抗旱类、森林防火类等应急救援力量,西安市政府命名的各类专职救援队、工程机械队等。
(三)社会应急救援辅助力量。包含蓝天救援队、雷霆救援队等具有注册资质的公益救援队、消防志愿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民间救援组织。
(四)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技术力量。以市、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为主,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家,科研院校教授学者等力量补充。
二、联调联战工作原则
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坚持“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映迅速、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原则。
(一)专常结合,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优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技术优势和社会救援力量的辅助优势,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合力作用,提升应急救援质量和时效。
(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灾害事故发生时,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局和曲江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三)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各有关行业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应急管理局和曲江消防救援大队通报灾害事故信息,为全面、综合、准确做好分析研判,及时调动应急救援力量,科学开展救援处置提供支撑。
三、联调联战建设内容
(一)健全指挥调度机制
1.明确指挥体系。灾害事故现场,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党政办、应急管理、灾害应对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入现场指挥部成员。
2.优化调度机制。管委会区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牵头单位,要根据事故灾害种类,掌握所需应急救援队伍类型和规模,确定事发后的应急调度程序,细化前方应急救援指挥部组建、应急力量调度、抢险救援组织等响应措施。灾害事故发生后,根据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向相关应急救援力量下达指令。需调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时,由曲江消防救援大队拟定调用方案,报应急管理局同意后,直接向企业、社会相关应急救援力量下达出动指令,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汛期、森林防火期等特殊时期,调用属地应急力量,须由应急管理局会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下达出动指令。需应急救援力量跨区域增援时,由应急管理局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上级应急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3.明确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应对一般以上灾害事故;曲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日常联勤联训工作,一般以上灾害事故发生时,现场调度指挥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各相关事业板块参照区级模式,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灾害事故处置工作。
4.强化现场指挥。灾害事故发生后,在党工委、管委会未组织建立现场指挥机构的情况下,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向新区党政办报告情况,统一汇总发布灾害信息,滚动研判灾情险情,及时协调各有关方面支援和保障抢险救灾行动。曲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作战指挥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各级应急救援力量按照现场指挥机构指令统一开展救援行动。
(二)强化日常联勤机制
1.加强平台搭建。根据联调联战机制建设需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功能设置,实现区级应急指挥中心与消防救援大队、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一呼百应”的调度指挥网络。曲江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全区统一的作战指挥平台,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指挥值班室,及时将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力量基础数据台账录入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满足统一、精准、快速调用的需要。
2.严格值班值守。各应急救援力量应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或应急响应,随时做好按照调度指令开展行动的准备。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和党工委、管委会督查部门每月调度一次各应急救援力量值班值守和响应出动情况,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加密调度频次。
3.强化应急演练。各行业领域专项指挥部、各板块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桌面推演、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探索建立与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训机制,逐步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训练场地和训练设施,分类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专业训练。每年至少举行1次由管委会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各应急救援力量积极参与的联合演练。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和演练工作。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各应急救援力量需按照公安雁塔分局及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参与安保执勤。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比武竞赛活动,提升实战能力。
(三)强化应急联动机制
1.强化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提供相应数据资源,确保新区应急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视频调度指挥覆盖城市风险、灾害、灾难及维稳各环节。定期召开应急救援力量联席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信息会商研判、预警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提前布防、力量前置、物资储备等应对防范措施。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向党工委、管委会及时报送信息的同时,抄报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要及时通报预警和灾情研判信息。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灾情和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各联动应急救援力量推送,提示并指导做好应急准备。
2.强化响应协同。应急管理局、灾害事故主责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到信息实时共享、灾情联合研判、应急响应同时启动。灾害事故发生后,综合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根据救援需要按程序就近、就快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各联动应急救援力量接到调度指令后,迅速进行增援,并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开展工作。应急救援专家按指令做好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
3.及时会商总结。灾害事故处置结束后,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及时召集参与处置的各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总结工作,通过总结应急救援力量联动处置中的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处置同类灾害事故的调度指挥意见和建议。
四、联动保障措施
(一)队伍管理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原保障渠道对本级应急救援力量予以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动员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企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尝试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8号)有关规定,对没有责任单位或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经审核后给予应急救援队伍适当的资金补偿。
(二)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警和市政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实行交通管制、开辟应急通道、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道路等措施,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创造快速通行条件。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救援车辆公路免费通行机制。
(三)物资装备保障。各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单位应配备专业救援器材,为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根据灾害事故救援需要,及时启用应急储备装备,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大型机械、专业设备、防护装备等设备设施,尽快投入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开展综合保障。
(四)人员待遇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为联动应急救援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业务训练、演练、应急救援中受伤致残、牺牲的抢险人员,按规定落实评残、评烈等相关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行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充分认识建立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工作时限,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联调联战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管理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力量联席会议,研究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建设,建立健全信息会商研判、预警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推进联调联战机制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与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接,积极参加联合训练、演练等活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关键时刻应急通信联得通、应急队伍拉得出、应急装备调得动。
(二)加快推进。各有关部门、板块要对本级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摸底,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并报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备案。在此基础上,应急管理局负责,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配合,加快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进程,持续录入全区基础数据台账,实现全区各方应急救援力量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应急救援中高效作用,实现向上对接汇报,向下指挥处置,联系各方快速沟通能力。
(三)严格督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通过应急指挥中心不定期对各单位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联动响应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各板块也要建立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自查自纠。新区应急办、安委办、消安委办将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全区联调联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此次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