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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规划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2020年11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收到西安合汇兴尚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西安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规划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和公示。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据《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将召开西安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规划变更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内容

关于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绿化调整事宜的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9点30分在西安曲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8楼B805会议室召开。

听证内容:绿化审批总面积不变,方案进行调整。

二、听证参加人条件:

(一)西安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购房人(利害关系人)代表

西安雁翔新城A地块项目购房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出席听证会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提交相关证明(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未提交者视为无异议。

由购房人(利害关系人)推举或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参加听证的代表,听证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通过推举方式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听证申请人一致同意推选的代表人为有效代表人。推举方式确定听证的代表,请于2020年11月26日17:00时前将听证代表具体名单或委托书提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

如无法通过推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的,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将于2020年11月27日听证会正式开始前组织由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抽签确定听证代表。

(二)申请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将机构代码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提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应一并提交听证委托书。

三、听证要求

(一)听证代表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二)听证利害关系人自行整理证据并制作证据清单,在听证会召开当日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提交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并附上证据清单。

(三)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提交申请和证人身份证明。

(四)请听证代表及申请方准时出席听证会。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报名地址及电话

报名地址:

1、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中海大厦303室、联系电话:15091775728(马女士)

2、西安市雁翔路2600号(曲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29-81201330(周先生)

特此公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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