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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新区实施创业创新券的若干政策》

西安曲江新区实施创新创业券的若干政策

为构建创新创业营商环境,盘活各类创新服务资源,提升文化+科技转化效率,降低中小微企业成长阶段经营成本,拉近企业与人才、技术、市场、资本的距离,打造曲江新区“双创升级版”。特在曲江新区范围内推行创新创业券(“简称双创券”)支持创新创业,简称“创业十条”。 

一、双创券申领条件

(一)申请要求

申请双创券的企业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西安曲江新区,经认定符合曲江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曲江新区星空企业服务平台上注册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补贴标准

1.本双创券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成长过程的三个阶段,分别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

2.按照成长阶段标准划分企业对应阶段,每家企业每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各阶段最高标准,其中种子期10万元/年、初创期15万/年、成长期20万元/年。

(三)使用方式

1. 双创券采用网络认证的模式,每张券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内未登记的券,逾期自动作废;年末未能兑现的券,累计到下一年度进行列支;

2.所采购服务机构需经曲江新区星空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认证。

二、“创业十条”内容

第一条 提供创新服务补贴

支持企业采购财税服务、法务服务、人才服务、招标服务、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按照实际购买服务费用给予50%补贴。

第二条  提供行业认证补贴

对通过采购中介机构服务申请知识产权认定(含专利、商标、贯标资助等)、著作权(版权)认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专业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服务费用给予50%补贴。

第三条  提供信用评级补助

支持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经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审核通过,给予评估费用100%补贴。鼓励企业在平台注册、认证,持续完善各类企业信息数据,为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服务。

第四条  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鼓励企业购买IDC数据储存、宽带传输等通信服务,使用渲染平台、采编播设备等公共配套,按照企业实际购买费用给予70%补贴。 

第五条  提供能耗运营补贴

为降低企业成长阶段的运营成本,凡入驻经平台认定的双创载体(含园区、孵化器),对办公基础设备能耗(指机房、空调、新风系统)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20%-50%补贴。

第六条  提供国际交流补贴

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文化传播、贸易合作,引进国际化知名活动、参与国际化专业展会、开展国际化培训交流,参照行业影响力和实际费用给予50%补贴。

第七条  提供融资服务补贴

鼓励企业申请挂牌区域股权交易平台(创业创新板、文化产业板等)进行融资,对于挂牌及融资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30%-50%补贴。

第八条  提供共享创新服务

鼓励企业在平台认定的共享空间内开展各类行业交流活动,如会议、展示、路演、培训等,则按照实际费用给予40%补贴。

第九条  提供人才公寓补贴

对于符合曲江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领域的省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符合西安市D类和E类人才标准,入住经平台认定的人才公寓给予50%房租补贴。

第十条  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对在行业内取得重大影响力的企业产品或服务,该企业可优先列入曲江新区政府采购。

本政策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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