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租房管理工作和申请程序在公开、公正、公平环境下进行,依据《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安曲江保障房中心对申请人张小玉等48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申请资格复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1日.
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1日前向西安曲江保障房中心反映。
曲江新区公租房的申请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无中介,无代办。
举报电话:81201113
附件: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复审结果名单(2024年12月)
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复审结果名单(2024年12月)最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