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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7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王庆华
西曲江函〔2024〕35号

白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大雁塔地铁站周边野导游的建议》(第57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西安市逐渐蹿“红”,我市节假日的游客,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大雁塔作为西安市的标志性旅游景点,其周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和旅游品质至关重要。您所提到的野导游问题,不仅影响了游客的正常游览体验,也对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关于城市管理与旅游市场发展同步的建议

随着西安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们深知城市管理与旅游市场发展同步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市在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按照市委编委印发的《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曲江新区为落实交通、农业、文化领域执法职能在开发区实现全覆盖,在曲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文化和旅游局加挂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曲江新区大队牌子,作为市文化和旅游局派出机构,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辖区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辖区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和上级转办的文化市场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和回复工作。未来,曲江新区管委会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城市管理与旅游市场同步发展,为游客提供更为优质的旅游环境。

二、关于野导游和协警行为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野导游问题,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野导游的违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巡查力度、提高执法频次、优化管理机制等,对屡教不改、经常拉客的导游,一经查证后,将联合多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规范新业态执业行为:对从事“旅游+拍照”等新业态的经营者,加强规范和管理,严禁误导消费和高价宰客行为。同时,加强对汉服租赁店及汉服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提醒游客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门票、租赁服务,增强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关于建立“平假”结合的管理制度的建议

为确保旅游秩序的稳定,建立“平假”结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在非节假日期间,加大巡逻和监管力度,及时劝导和制止野导行为;在节假日期间,增加人力投入,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旅游秩序和游客安全。

下一步,曲江新区将根据大雁塔地铁站周边旅游秩序情况,加强与公安雁塔分局、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提升我市旅游市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并请继续指导、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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