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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十个方面30项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为民实事主要任务

(一)交通出行方面

1.开通运营地铁线路。开通运营地铁8号环线、10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南段、5号线一期东段等线路。

2.新开调整公交线路。新开、调整公交线路80条,增加运营城市小型公交300辆。

3.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选择100条城市主干道和支路开展工程微改造和智慧化改造试点。

4.公(专)用充电桩、公共停车位建设。建成投运充电桩4700个,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1.5万个。

(二)教育助学方面

5.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建设公办托育机构7所,发展普惠托育机构29所,托位总数达到5.19万个。

6.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公办和普惠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2340个。

7.中小学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所,新增学位2.1万个。

8.高中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组织省级示范高中与14所县域高中、7所乡镇普通高中实施“二对一”结对共建,建设21个城乡学校共同体。

(三)社区服务方面

9.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启动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试点,建成不少于3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四)供水改造方面

10.汉长安城遗址区供水工程。全面完成汉长安城遗址区市政自来水管道铺设及通水,彻底解决汉长安城遗址区未央宫、汉城、六村堡3个街道33个行政村13.3万常住人口饮水问题。

11.解决沿山区县农村居民季节性缺水。完成蓝田县、周至县两处规模化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沿山区县19处农村供水设施。

(五)住房保障方面

12.推进“保交楼”。“一楼一策”“一企一策”推进“保交楼”工作,确保在册14个项目7661套住房按时达标交付。

13.推进回迁安置项目建设。“一村一策”“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回迁安置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建成交付66个以上项目,回迁群众4万户14.9万人。

14.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租房5000套。

15.老旧小区改造。完成7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六)就业创业方面

16.推动高质量就业。在市域高校设立就业服务驿站50个,举办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就业活动500场(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

17.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市场化就业岗位8万个,提供适合毕业生见习的岗位2万个。

18.推动重点人群就业。统筹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七)医疗服务方面

19.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创建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20.医疗卫生对口帮扶。组织市属16所三级医院、27所二级医院对口帮扶7所县级医院、55所镇卫生院,选派130余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2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建成8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

22.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口腔洁治、根管治疗等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八)文化惠民方面

23.开展惠民演出。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不少于1000场。

24.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实施全民健身路径项目600个,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0个、群众健身房10个,打造全民健身园区和示范社区7个,实施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器材补短板项目150个。

25.文体惠民工程。完成西安大剧院、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展陈开放,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改扩建青少年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九)市容环境方面

26.和美乡村和乡村空间站创建。创建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400个,打造8个以上乡村空间站。

27.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完成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

(十)便民服务方面

28.“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在全市创建42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29.推进政务服务提升。新建32个政务服务驿站,新增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

30.“i西安”城市综合服务总门户建设。建成“i西安”城市综合服务总门户,提高掌上办、一网通办的便民服务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细化落实措施。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步骤、资金安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和月度任务清单,确保实施到项目、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个人。

(二)增强工作合力。市发改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组织实施管理。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县、开发区要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做好协同配合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2024年为民实事项目的保障力度,优先做好项目审批、用地、资金保障,确保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协同联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推动项目按照序时计划推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2024年为民实事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完成情况作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常态化督查,建立通报机制。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附件:1.开通运营地铁线路实施方案(市轨道集团)

2.新开调整公交线路实施方案(市交通局)

3.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市住建局)

4.公(专)用充电桩和公共停车位建设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5.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

6.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

7.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

8.高中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

9.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市民政局)

10.汉长安城遗址区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市水务局)

11.解决沿山区县农村居民季节性缺水实施方案(市水务局)

12.推进“保交楼”实施方案(市住建局)

13.推进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住建局)

14.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实施方案(市住建局)

15.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市住建局)

16.推进高质量就业实施方案(市人社局)

17.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市人社局)

18.推动重点人群就业实施方案(市人社局)

19.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

20.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

2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市民政局)

22.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市医疗保障局)

23.开展惠民演出实施方案(市文化旅游局)

24.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市体育局)

25.文体惠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市文化旅游局)

26.和美乡村和乡村空间站创建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

27.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28.“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市商务局)

29.推进政务服务提升实施方案(市行政审批局)

30.“i西安”城市综合服务总门户建设实施方案(市数据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通运营地铁线路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轨道集团)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开通运营地铁8号环线、10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南段、5号线一期东段等线路,增加运营里程91.7公里。

二、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通过科学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推进规划手续办理、轨道交通运营提前介入等具体举措,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二)做好要素保障。聚焦年度总体目标,加快关键工序进度,梳理影响工程建设的难点堵点,按照“六定”原则分类制定推进计划,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强化质量安全和进度监管。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稳定。

三、资金来源

按照“政府主导、市区共建”的模式,由市本级、沿线区县、开发区及市轨道集团共同承担。

四、进度计划

(一)地铁8号环线。2月,开远门站主体结构封顶;3月,丰禾路站—开远门站区间贯通;4月,开远门站—土门站区间贯通;5月,正线“轨通”;6月,正线“电通”;7月,全线动车调试;8月,全线车站关键设备用房具备移交条件;9月,完成项目验收;10月,空载试运行;11月,全线车站安装装修基本完成;12月,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二)地铁10号线一期。2月,地下段具备动车调试条件;3月,启动综合联调;4月,声屏障施工完成;5月,环园中路停车场开始动车调试;6月,正线信号系统取得空载试运行安全认证;7月,空载试运行;8月,车站站内精装修基本完成;9月,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三)地铁6号线一期南段。2月,具备综合联调启动条件;3月,西安南站附属土方开挖完成;4月,全线“轨通”;5月,全线“电通”“通信三通”;6月,具备动车调试条件;7月,空载试运行;8月,西安南站附属安装装修施工完成;9月,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四)地铁5号线一期东段。2月,雁鸣湖站钢结构完成;3月,西安东站(5、21号线)附属结构开始施工;4月,西安东站(5、21号线)主体结构封顶;5月,西安东站(5、21号线)后配线初支贯通;6月,雁鸣湖站安装装修全部完成;7月,全线“轨通”;8月,全线“电通”“通信三通”;9月,具备动车调试条件;10月,空载试运行;11月,西安东站(5、21号线)安装装修施工完成;12月,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附件2

新开调整公交线路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新开、调整公交线路80条,增加运营城市小型公交300辆,实现公交与地铁无缝衔接,打通换乘最后一公里,群众出行更加便捷。

二、落实措施

(一)加强公交与地铁“鱼骨式”衔接。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深化“三网”融合,缩减主城区与轨道交通复线的公交线路,重塑主城区公交线网,均衡配置公交运力,实现“疏主干、优接驳”,缓解交通拥堵。

(二)开通一批重要区域“公交+”线路。整合现有各类交通数据信息,增设“公交+学校”“公交+医院”“公交+企业”等系列定制公交线路,优化市民公交出行体验。选取郊区县枢纽站、主城区交通节点,打造“公交+旅游”等定制模式,推动公交与地方旅游、经济融合发展。

(三)开通社区巴士线路。完善微循环公交网络,延伸便民“触角”,织密边缘区域特别是大型居住区公交线网,实现“接小区、填空白”,打通小区门口到地铁站之间的“末梢交通”,畅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四)提升中小型公交运力。采购中小型纯电动公交车辆300辆,满足城市道路、背街小巷等沿线市民公交出行需求。

三、资金来源

中小型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延用2016年以来的定向采购模式,通过商务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负担,具体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实施。

四、进度计划

(一)新开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80条。一季度,新开及优化调整13条;二季度,新开及优化调整24条;三季度,新开及优化调整24条;四季度,新开及优化调整19条。

(二)采购中小型纯电动公交车300辆。2—3月,开展市场调研;4—7月,确定车辆技术要求,同步开展并完成车辆商务谈判;8—10月,完成车辆采购、调试、挂牌,分批投入营运;12月,300辆公交车全部上线营运。

附件3

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选择100条城市主干道和支路开展工程微改造和智慧化改造试点,畅通微循环,提升通行效率。

二、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市主干道微改造系统治理联席工作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全力推进。

(二)开展前期工作。结合我市路网结构和运行现状,对全市城市道路交通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形成“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微改造项目库,制定工作计划,分步骤实施。

(三)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宣传和阵地宣传等方式,宣讲城市道路微改造意义,及时展现微改造工作成效,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三、具体项目

(一)16个主干道交叉口微改造项目。具体为: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未央路与凤城七路十字、北关正街与自强东路十字、明光路与玄武西路十字、明光路与凤城南路十字、明光路与方新南路十字、明光路与龙首北路十字、东大街与大差市十字、东关正街与兴庆西路十字、咸宁路与兴庆路十字、咸宁路与东二环十字、咸宁路与公园南路十字、雁翔路与西影路十字、雁翔路与黄渠头二路十字、长鸣路与月登阁路十字、李家村十字。

(二)二环路11个小切口微改造项目。具体为:长安路立交节点、经九路—武警医院路段、东南二环地面辅道、辛家庙立交南口节点、辛家庙立交西口节点,北二环—太华路立交节点、开元路节点、未央路西节点、梨园路至朱宏路立交路段、梨园路节点、高新路口节点。

(三)选取完成100条次支路建设。

四、资金来源

16个主干道交叉口微改造、二环路11个小切口微改造由市级财政投资,100条次支路建设由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投资。

五、进度计划

(一)16个主干道交叉口微改造项目。1—2月,完善设计方案;3—5月,完成初设、概算和环评等批复;6月,完成项目招投标;8月,完成第一批4个交叉口微改造;10月,完成第二批4个交叉口微改造;12月,完成第三批8个交叉口微改造。

(二)二环路11个小切口微改造项目。1月,完善设计方案;2—5月,完成初设、概算和环评等批复;6月,完成项目招投标;8月,完成第一批2个微改造;9月,完成第二批2个微改造,10月,完成第三批2个微改造;12月,完成第四批5个微改造。

(三)选取完成100条次支路建设项目。1—4月,完成项目前期手续;6月,累计建成5条;9月,累计建成16条;12月,累计建成100条。

附件4

公(专)用充电桩和公共停车位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建成投运充电桩4700个,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1.5万个。

二、落实措施

(一)新建公(专)用充电桩

1.科学合理布局。根据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以机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公交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利用闲置土地,合理规划建设充电场站,完善我市充电场站布局。

2.改造既有场站。盘活社会资源,对老旧充电设施进行更新,将小功率交流慢充桩升级大功率直流快充桩;鼓励具备条件的专用充电场站,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弥补充电缺口。

3.调整补贴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探索“拨改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二)开工建设公共停车场

1.坚持规划引领。依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大数据分析、区域停车设施供需实际等,梳理近期建设点位,形成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库,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形成年度建设计划。

2.持续挖潜资源。进一步挖掘潜在资源,扩大潜在项目数目,持续动态更新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3.常态激励督导。通过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进一步吸引社会投资,保障建设资金。开展常态化督导,夯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快建设进度。

三、具体项目

(一)新建公(专)用充电桩4700个。其中,新城区200个、碑林区200个、莲湖区200个、雁塔区200个、灞桥区200个、未央区200个、阎良区(航空基地)200个、临潼区200个、长安区200个、高陵区100个、鄠邑区100个、蓝田县200个、周至县200个、西咸新区300个、高新区300个、经开区300个、曲江新区200个、浐灞国际港400个、航天基地200个、市教育局60个、市科技局20个、市民政局30个、市住建局40个、市水务局30个、市商务局60个、市文化旅游局30个、市卫生健康委60个、市体育局20个、市国动办20个、市机关事务中心30个、国网西安供电公司100个、国网西咸供电公司100个。

(二)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1.5万个。其中,新城区700个、碑林区600个、莲湖区700个、雁塔区700个、灞桥区800个、未央区800个、长安区700个、临潼区450个、高陵区300个、鄠邑区550个、蓝田县400个、周至县300个、阎良区500个(含航空基地200个)、西咸新区1700个、高新区1300个、经开区1100个、曲江新区1300个、浐灞国际港1300个、航天基地800个、西安城投集团200个。

四、资金来源

充电设施建设由企业投资,还可申请国家专项债和银行贷款;公共停车场建设由社会资本投资。

五、进度计划

(一)新建公(专)用充电桩。一季度,建成23个充电站、1150个充电桩;二季度,建成25个充电站、1250个充电桩;三季度,建成24个充电站、1200个充电桩;四季度,建成22个充电站、1100个充电桩。

(二)建设公共停车场。一季度,召开年度工作调度会,梳理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三季度,开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半年督查,开工建设第二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四季度,落实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开工建设第三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附件5

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建设公办托育机构7所,发展普惠托育机构29所,托位总数达到5.19万个。

二、落实措施

(一)强化托位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大型企业建设托育机构。

(二)加强人员培训。在莲湖区、雁塔区召开托育服务现场会,为全市规范开展托育服务提供示范引领,举办培训班,提高托育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提升服务质效。开展“医育结合”,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和指导,为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在莲湖区试点智慧托育建设,推进政府、家庭、机构三方联动的服务模式。

(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7所公办托育机构和29所普惠托育机构。

三、具体项目

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高新区分别建设1所公办托育机构。

四、资金来源

新建公办托育机构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统筹解决。市级财政资金对达标的公办托育机构给予每所5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达标的普惠机构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完成全市托育机构摸底,筛选拟定普惠机构和公办机构名单,举办第一期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班;二季度,召开全市托育工作现场会,举办第二期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班;三季度,加大托育知识宣传,举办第三期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班,对托育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四季度,对普惠机构和公办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全年托位建设任务。

附件6

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和普惠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2340个。

二、落实措施

(一)明确任务。制定2024年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夯实责任。

(二)健全机制。相关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晰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加强督查。建立8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月度清单,进行月度调度通报,不定期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年度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具体项目

新建、改扩建公办和普惠幼儿园8所,其中,雁塔区1所、长安区1所、高陵区1所、鄠邑区1所、周至县1所、蓝田县1所、航天基地2所。

四、资金来源

由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资金安排。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制定新建扩建项目计划,所有项目达到基础施工;二季度,所有项目进行主体施工;三季度,所有项目主体封顶,进行室内外装修;四季度,项目全部完工。

附件7

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所,新增学位2.1万个。

二、落实措施

(一)明确任务。制定2024 年新建扩建中小学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夯实责任。

(二)健全机制。相关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晰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加强督查。建立14所中小学建设项目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月度清单,进行月度调度通报,不定期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年度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具体项目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所,其中,碑林区1所、未央区4所、灞桥区1所、雁塔区2所、长安区1所、周至县1所、蓝田县1所、曲江新区1所、浐灞国际港2所。

四、资金来源

由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资金安排。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制定年新建扩建项目计划,所有项目达到基础施工;二季度,所有项目进行主体施工;三季度,所有项目主体封顶,进行室内外装修;四季度,项目全部完工。

附件8

高中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组织省级示范高中与14所县域高中、7所乡镇普通高中实施“二对一”结对共建,建设21个城乡学校共同体。

二、落实措施

(一)资源共享。建立学校共同体内教师有序交流、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整合核心校和被帮扶校的优质资源,加快实现学校共同体内师德建设。

(二)管理共进。建立以学校共同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学校共同体内教学协同管理,组织各校名师成立课程实施及学科建设工作小组,推进学校共同体内学校的课程实施及学科建设。

(三)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诊断检测机制,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教学。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提升学校共同体内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四)文化共生。学校共同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引领。核心校立足地域特点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学校共同体内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相互了解、共同进步。

(五)考核捆绑。由核心校牵头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评价机制,学校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将被帮扶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具体项目

2024年建设21所城乡学校共同体项目

序号

区县

帮扶学校

被帮扶学校

备注

1

新城区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

周至中学

5月底前实施

(成员校为县域

普通高中)

高新区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2

新城区

西安市西光中学

西安市田家炳中学

市直属

西安市第一中学

3

碑林区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

碑林区

西北大学附属中学

4

碑林区

西安市铁一中学

蓝田县焦岱中学

碑林区

西安市第三中学

临潼区

西安市临潼中学

5

市直属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蓝田县城关中学

碑林区

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

6

市直属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周至县第三中学

鄠邑区

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

7

莲湖区

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

蓝田县玉山中学

5月底前实施

(成员校为县域

普通高中)

莲湖区

西安市第七十中学

8

碑林区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周至县第六中学

莲湖区

西安市远东第二中学

9

灞桥区

西安铁一中滨河高级中学

蓝田县洩湖中学

未央区

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

10

雁塔区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周至县第一中学

阎良区

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一中学

11

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

周至县第五中学

西咸新区

西安市车辆中学

12

西咸新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周至县第四中学

西咸新区

西安高新一中沣东中学

13

市直属

西安高级中学

周至县第二中学

碑林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14

经开区

陕西省西安中学

西安市白鹿原高级中学

鄠邑区

西安惠安中学

15

灞桥区

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

西安市阎良区关山中学

8月底前实施

(成员校为五区

乡镇普通高中)

经开区

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

16

市直属

西安市育才中学

西安市临潼区马额中学

雁塔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17

曲江新区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西安市临潼区雨金中学

高陵区

西安市高陵区第一中学

18

临潼区

西安市临潼区华清中学

西安市长安区第八中学

高新区

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19

碑林区

西安市第六中学

西安市高陵区第三中学

未央区

西安市西航一中

20

莲湖区

西安市庆安高级中学

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

未央区

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

21

雁塔区

西安市航天中学

西安市鄠邑区电厂中学

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第二中学

四、资金来源

由市级、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遴选形成14个县域城乡学校共同体;二季度,建立7个乡镇城乡学校共同体,进一步完善市、区、校级结对共建工作机制;三季度,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围绕教育管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教学交流等方面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四季度,总结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年度工作进展,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附件9

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启动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试点,政府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全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嵌入式社区建设管理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

(二)摸清设施现状。以镇街为单位,结合人口分布结构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调研,掌握全市社区嵌入式设施建设现状和服务开展情况,梳理社区嵌入式服务短板弱项。

(三)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目标、内容、标准、实施要求等。

(四)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积极培育社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运营主体,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领域培育一批服务优、重诚信、能带动的企业和服务品牌。

(五)开展试点示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工作,系统谋划、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布局全市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选取不少于30个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组织实施,探索积累经验。

(六)优化项目审批。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土地和规划要求,简化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审批、备案手续。健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

三、具体项目

在全市布局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选取不少于30个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

四、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出台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各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依据行业规章制定运营奖励补助办法并抓好落实。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制定《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申报国家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二季度,确定全市100个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清单,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三季度,现场调研,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四季度,完成年度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0

汉长安城遗址区供水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面完成汉长安城遗址区市政自来水管道铺设及通水,彻底解决汉长安城遗址区未央宫、汉城、六村堡3个街道33个行政村13.3万常住人口饮水问题。

二、落实措施

(一)市级成立汉长安城遗址区供水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协调督导。未央区建立由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程序加快推进项目立项等工作进度。

(二)加速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组建项目文物技术团队,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文物保护、政策对接、手续办理等问题,做好施工环境保障。

(三)由西安水务集团组织,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承担具体工程建设管理,完工后负责工程后期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不足问题。

三、具体项目

按照遗址区现状道路、村庄布局设计埋设自来水管道。沿石化大道、丰产路、丰景路、邓六路、罗高路、阁老门—惠西村生产路六条道路布设环状管网;水源取自市政西三环接水点两处、北二环两处和朱宏路两处。采用市政直供形式,经输水管道敷设与现状村内预留接水点接通。

四、资金来源

项目前期费用由未央区政府筹资解决,建设资金争取中省农村饮水安全资金20%,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0%,剩余资金由西安水务集团通过企业融资方式解决。

五、进度计划

3月底前,完成汉长安城遗址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力争进场施工;8月底前,完成管网安装;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通水运行。

附件11

解决沿山区县农村居民季节性缺水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完成蓝田县、周至县两处规模化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沿山区县19处农村供水设施。加大对沿山地区供水保障排查、供水工程检修力度,保障23.3万沿山群众供水安全,减少因高温寒冷天气造成季节性缺水现象。

二、落实措施

(一)结合全年农村供水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安排,对全市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周至县、蓝田县、长安区、临潼区、鄠邑区等供水保障情况。

(二)夏季高温、冬季寒冷天气时,组织区县提前维修养护取水口、调蓄池、阀门井等室外供水设施。

(三)组织各区县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落实抢修人员,配备送水车20辆,储备蓄水罐、水管、阀门等抢修物资132万元。

(四)以区县为单位,全年开展2次水质检测工作,市级抽检200处,重点对沿山地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抽检,确保沿山群众饮水水质达标。

(五)建设完成蓝田县玉山集中供水扩建工程、周至县尚村镇西凤头村等八村供水工程两处规模化供水工程。

三、具体项目

(一)蓝田县玉山集中供水扩建工程。涉及玉山镇、九间房镇共计17个行政村和玉山镇移民安置小区,共计3.8万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水管道工程、供水站工程、配水工程。

(二)周至县尚村镇西凤头村等八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周至县尚村镇尚村、圪塔村、临川寺、留村、西岩村、王屯村、西凤头村等8个村,涉及供水人口5万人,主要建设: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水厂、信息化建设。

(三)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等沿山区县19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

四、资金来源

由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同时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区县自筹等解决。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完成蓝田县玉山集中供水扩建工程、周至县尚村镇西凤头村等八村供水工程前期相关手续办理;二季度,开工建设两处规模化项目及19处改造提升项目;三季度,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排查;四季度,完成农村供水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2

推进“保交楼”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一楼一策”“一企一策”推进“保交楼”工作,确保2024年在册14个项目7661套住房按时达标交付。

二、落实措施

(一)强化统筹调度。由市防范化解商品房延期交房工作专班持续加强“保交楼”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市级部门横向联动、市区两级专班纵向协同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任务清零。严格实施进度表、资金表、交付表、分布图“三表一图”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区县、开发区对辖区“保交楼”工作负总责,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按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把好竣工验收关口,防止出现降标减配问题。

(三)强化资金管理。充分运用专项审计结果,强化各级部门联动,加大企业资金的管理力度,加快资产处置速度,确保建设资金充足,专项借款还款可用资产充足,针对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争取新增融资资金。

三、具体项目

2024年“保交楼”项目共涉及8个区县、开发区,14个具体项目,7661套住宅,具体如下:

莲湖区:当代宏府MOMA354套、富力开远城450套。

灞桥区:当代境573套、融创宸阅和鸣859套、易合坊302套。

未央区:世茂璀璨倾城559套。

临潼区:融创桃源府287套。

高陵区:龙发天泉湾118套。

曲江新区:正荣紫阙峯著522套、中南大明宫(DK1)603套、中南大明宫(DK3)850套。

浐灞国际港:桂园西苑427套、金科博翠天宸271套。

航天基地:航天新佳园二期1486套。

四、资金来源

各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专项借款资金、市场化配套融资、企业自筹资金等。

五、进度计划

(一)莲湖区:当代宏府MOMA4月154套、5月50套、6月150套;富力开远城1月200套、2月100套、6月150套。

(二)灞桥区:当代境1月573套;融创宸阅和鸣6月859套;易合坊1月50套、6月252套。

(三)未央区:世茂璀璨倾城1月559套。

(四)临潼区:融创桃源府4月74套、6月213套。

(五)高陵区:龙发天泉湾6月118套。

(六)曲江新区:正荣紫阙峯著6月522套;中南大明宫(DK1)6月603套、中南大明宫(DK3)6月850套。

(七)浐灞国际港:桂园西苑2月144套、6月283套;金科博翠天宸4月271套。

(八)航天基地:航天新佳园二期1月660套、3月643套、4月183套。

附件13

推进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一村一策”“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回迁安置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建成交付66个以上项目,回迁群众4万户14.9万人。

二、落实措施

(一)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级专班统筹抓总作用,强化市区合力联动、定期调度通报、每月考核排名等机制,督促各区县、开发区落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施工工期,启动“保回迁”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保回迁”项目台账动态管理,以有力措施保障“保回迁”项目顺利推进。

(二)制定建设方案。严格落实《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锁定土地及出让收入管理意见》(市资源发〔2024〕7号)要求,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各自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项目,逐项目完善“一村一策”规划建设方案、资金平衡方案、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管理方案、锁定土地及出让收入管理方案。相关区县、开发区在做好社保缴纳、文物勘探等工作基础上,加快用地报批,优先安排“保回迁”项目用地供应计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保回迁”项目土地报批与用地供应。

(三)执行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协议。及时发放征收补偿款和过渡费。全面排查突出矛盾,妥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预判和化解苗头性信访问题,杜绝重大负面舆情和信访稳定事件。

(四)加快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加快手续办理等工作,将公建配套和公用设施建设与安置房建设统筹考虑、一体规划、同步投用。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回迁安置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达标。

(五)用好国家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和“三大工程”有关要求,对接争取国家政策和金融支持。建立专项借款统贷统还工作程序,依规做好专项借款评审和发放,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问题。

三、具体项目

2024年计划建成交付66个项目,其中,新城区1个,碑林区1个,雁塔区1个,未央区1个,阎良区7个,临潼区2个,长安区7个,高陵区2个,蓝田县1个,西咸新区21个,高新区9个,经开区2个,曲江新区2个,浐灞国际港4个,航天基地5个。

四、资金来源

(一)社会投资项目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和政策支持“保回迁”;

(二)政府投资棚改项目纳入中省棚改计划,完善项目土地、规划、建审等各项手续,积极对接市场化棚改贷款和棚改专项债政策,按时完成“保回迁”任务;

(三)政府投资城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和封闭管理,做好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规范项目立项,明确市场化投资主体,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建审等相关手续,力争全部纳入中省改造计划,积极对接城改专项借款、城改专项债,用好城改配套融资政策,加快建设步伐,按时完成“保回迁”任务。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建成交付2个;二季度,建成交付3个;三季度,建成交付13个;四季度,建成交付48个。

附件14

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调整优化存量保障房规模结构,2024年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租房5000套。

二、落实措施

(一)健全政策体系。组织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强化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政策,并抓好落实。

(二)夯实主体责任。保障性住房工作专班负责优选保障房国有专营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健全跨部门、多层级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科学制定规划。综合考虑土地资源、财政承受能力、房地产市场等情况,根据全市不同群体住房需求,结合供给能力,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用地规模布局,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制定年度建设筹集计划。

三、具体项目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计12个项目1万套房源,具体项目为:金泰怡景花园二期、南康小区、珠江新城、园丁新村金海湾、东城豪庭、正尚盛世家合、丰硕佳园、香湖湾、灞桥区EPC保障房等。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认定流程,由各区县、开发区负责筹集上报,市级部门对项目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市住保办予以审批。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五、进度计划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季度,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二季度,出台保障性住房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三季度,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力争全面开工建设;四季度,加快核算项目销售价格和工程投入资金,力争在年底前核定1—2个项目销售价格,年度完成投资10亿元。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季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二季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三季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间);四季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累计筹集5000套(间)。

附件15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完成7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宜居度整体提升。

二、落实措施

(一)完善相关政策。制定《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改造范围对象、审批流程、要素保障等内容,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为主体、街道落实的联动机制和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形成工作合力。

(三)夯实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夯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定期调度项目进度、资金情况,持续开展实地督查和“回头看”。

(四)倾听民意诉求。加强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围绕改造意愿、物业管理、违建拆除、电梯安装等方面征求群众意见,引导群众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充分贯彻“共同缔造”理念。

三、具体项目

共涉及4个区县,74个老旧小区。

(一)灞桥区7个:电厂一区、柳林坊、电建4号院、国网培训中心、科搪东院、电力北院、战斗一村。

(二)高陵区41个:民英小区、祥和小区、锦园一区(三供一业1栋)、锦园二区(三供一业1栋)、翼小区(三供一业1栋)、邮政小区(三供一业2栋)、蔚蓝新苑(三供一业3栋)、荣盛小区(三供一业1栋)、颖园小区、李鑫工贸、粮站小区、杏林小区、鹿城小区、四方小区、美尔雅小区、气象小区、瑾华小区、龙江馨怡园、北苑小区、鸿禧花园、吉星小区、东环小区、鹿鸣小区、温馨小区、华尔小区、鸿贸小区、馨苑小区、公路段旧楼、工业品小区、平乐苑小区前楼、乐居苑小区、印苑小区、金龙小区、锦苑小区、通苑小区、鹿建苑小区、祥和新小区、金苑一区、乡苑小区后楼、车城温泉花园、友德苑小区。

(三)临潼区16个:新疗家属区、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临潼分部771、化工院小区、地热小区、任韩小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小区、饮食服务公司服装城小区、征稽所小区、北环路73号秦农银行家属院、果副公司小区2号楼、农行小区、万年路工贸3号楼、建行家属院、电影资料库、移民中心小区、三运司。

(四)蓝田县10个:利群小区、木材公司C栋、吉祥小区解放厂、工会小区、农械厂2号家属楼、农械厂3号家属楼、松园小区、建筑公司1—3号楼、三里镇信用社、文姬小区。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省财政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居民自筹、社会投资等。

五、进度计划

一季度,完成74个项目的立项、民意征集、改造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季度,完成74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三季度,完成高陵区4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四季度,完成74个老旧小区改造。

附件16

推动高质量就业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在市域高校设立就业服务驿站50个,举办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就业活动500场(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

二、落实措施

(一)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加强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有效扩大市场化岗位吸纳就业。全力推进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将缺工、用工需求等情况纳入项目系统,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编制发布西安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供有力支撑,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稳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市场主体稳岗。实施“政企智联”项目,推动人社政策“直补快享”。加强政策宣传,全年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不低于150场(次)。

(三)持续强化优化供需对接。积极落实全省促就业“五百行动”,建设一批园区就业服务驿站和直播带岗基地,依托秦云就业和市场化平台,设立西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招聘专区,为重点企业免费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多部门联动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工会主席直播带岗、高端人才西安行和西咸一体化专场招聘等活动,帮助企业降低招聘成本,扩展引才渠道。全年举办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等就业活动不少于200场(次),组织提供市场化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万个。

(四)优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积极推进数字就业驿站建设,2024年底前,建立5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20个零工服务驿站,打造5—8个线上零工平台,全年开展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不少于150场(次)。

(五)着力推动高质量就业。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工程,推动优质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深度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分类建立产业链技能人才、重大项目技能人才、产业园区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培训台账,2024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

(六)推进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认定一批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助推西安劳务品牌提档升级,促进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快速发展,不断拓宽城镇居民增收路径,全市力争成功培育劳务品牌不低于20个。

三、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和市级就业补助资金。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累计不少于2.3万人;累计举办人社工作进园区和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不少于120场(次);累计设立高校就业服务驿站15个。

二季度,城镇新增就业累计不少于7.9万人;累计举办人社工作进园区和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不少于270场(次);累计设立高校就业服务驿站30个。

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累计不少于12.4万人;累计举办人社工作进园区和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不少于370场(次);累计设立高校就业服务驿站40个。

四季度,城镇新增就业累计不少于15万人;累计举办人社工作进园区和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不少于500场(次);累计设立高校就业服务驿站50个。

附件17

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提供市场化就业岗位8万个,提供适合毕业生见习的岗位2万个。

二、落实措施

(一)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我市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加大市场化岗位供给。举办“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中小企业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开展“万名学子看西安”“2024年西安创业创新大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和典型宣传等系列促就业活动,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全年开展校园招聘、直播(网络)招聘等活动不低于200场(次)。

(三)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深入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岗位信息推荐,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四)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启动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跟进实名制帮扶,做实做细“1131”服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优先推荐岗位,帮助更好融入就业市场。

三、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和市级就业补助资金。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活动,累计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岗位不少于2万个;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累计不少于9000个。

二季度,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活动,累计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岗位不少于4万个;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累计不少于13500个。

三季度,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活动,累计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岗位不少于6.5万个;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累计不少于17800个。

四季度,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活动,累计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岗位不少于8万个;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累计不少于20000个。

附件18

推动重点人群就业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一、总体目标

统筹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落实措施

(一)开展失业人员帮扶。对在库失业人员定期摸排比对、精准锁定,送招聘进社区、送服务入户门、送政策进家门,帮扶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尽快走上工作岗位,引导无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通过参加培训提升技能。

(二)实施困难人员援助与帮扶。2024年底前,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低于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不低于3000人。

(三)设立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对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新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全年举办精准岗位供需对接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场体验等就业服务不少于200场(次)。

三、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和市级就业补助资金。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秦云优服”掌上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上线,在莲湖区实现试运行;举办精准岗位供需对接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场体验等公益活动不少于40场(次);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低于4000人,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不低于600人。

二季度,“秦云优服”掌上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在城六区实现上线运行;举办精准岗位供需对接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场体验等公益活动不少于100场(次);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低于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不低于1500人。

三季度,“秦云优服”掌上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在各区县、相关开发区全面上线运行;举办精准岗位供需对接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场体验等公益活动不少于170场(次);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低于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不低于2300人。

四季度,举办精准岗位供需对接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场体验等公益活动不少于200场(次);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低于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不低于3000人。

附件19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创建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专科水平。

、落实措施

(一)确定专科建设方向。对标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业分布,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儿科、感染性疾病、急诊、护理等专科为2024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业方向。

(二)做好创建准备。依据行业标准和重点专科建设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标对表,重点加强专科基础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科研与教学等方面建设,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专科水平。

(三)完成年度专科建设任务。根据《西安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版)》,依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业方向,修订完善2024年拟创建专业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通过专家初评、现场答辩、专科审查等环节,确定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三、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确定2024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业方向;二季度,指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好申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各项准备工作;三季度,组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专家库,修订完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四季度,评选确定新增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20

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组织市属16所三级医院、27所二级医院对口帮扶7所县级医院、55所镇卫生院,选派130余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二、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医疗卫生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台账,制定帮扶计划,签署帮扶协议书,将人员调整到位并开展帮扶工作。

(二)全面加强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各三级帮扶医院加强对县级医院的帮扶工作,根据县域疾病谱、上转疾病排序、医疗技术发展需求和县级医院发展定位,通过驻点帮扶、专家巡诊、学术培训、进修带教等方式迅速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受帮扶医院选派专业能力薄弱、人才梯队不健全的科室医务人员到帮扶医院进修学习。

(三)帮扶镇卫生院工作。帮扶医院派驻1或2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驻点帮扶镇卫生院,扶持当地群众需求较大的专科发展。鼓励帮扶医院建立远程影像中心、远程心电中心、远程检验中心等,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诊断服务。

(四)推动下沉医务人员开展带教等工作。全年开展学术讲座或业务培训班,手术、技术操作示教累计不少于20次,每周开展门诊坐诊、住院查房。

(五)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宣传栏,或通过媒体、宣传海报等宣传医疗帮扶工作,宣传支援专家的专业特长、坐诊时间等,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效益。

三、进度计划

一季度,建立健全全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台账,成立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季度,印发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对帮扶工作进行优化,签订帮扶协议书;三季度,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周活动,对下沉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四季度,组织对全市帮扶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附件21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鄠邑区、周至县建成8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升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水平。

二、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培训、督导检查及评估考核,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申报流程和具体指标等内容,提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具体要求,规范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操作流程。

(三)建立绿色转介通道。运用“西安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和康复服务对象信息档案,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引导其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四)统筹各类服务资源。利用城乡社区各类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场地资源,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阵地,培育一批群众口碑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康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提供日间训练和职业康复服务、居家支持和家庭支援、同伴支持、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

(五)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用好用足精神科医师、康复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才,动员引导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提供人力支持和专业技能指导。全年市、区县两级至少各开展一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培训。

(六)规范康复服务内容。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明确的评估、登记、转介服务流程,为康复患者建立登记档案并签订社区康复服务协议,做好“基线评估”和“过程评估”,制定个体康复服务计划。

(七)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突出动态管理,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细化具体服务内容、期限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的工作机制,对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资金来源

市级福彩公益金按照每个行政区县每年50万经费的标准,用于支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向8个区县征集项目内容。

二季度,确定8个区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及区县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形成项目申请方案,下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

三季度,实施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发布公告,实施公开招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及内容;全面开展服务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

四季度,开展市级及区县级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附件22

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将口腔洁治、根管治疗等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及部分口腔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筛选发病率高、涉及人群广、治疗费用相对可控的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进行评估论证。组织部分口腔专业的专家和医保专业人员开展合理性评审论证,并调取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于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四)结合实际拟定政策。根据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数据分析情况,确定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拟定政策文件。

(五)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报请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定。同时,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让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医保惠民政策。

三、资金来源

由市医保基金安排,以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为主。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开展调研和评估论证工作;二季度,确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完成报审程序;拟于7月1日起实施。

附件23

开展惠民演出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不少于1000场,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落实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制定《西安市2024年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群众组织、宣传方式和监督办法。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访问、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群众对“戏曲进乡村”的实际需求,确定年度“戏曲进乡村”的剧(节)目目录。

(二)优选承接主体。把“戏曲进乡村”纳入各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其中承接主体为国有文艺院团的应不少于演出任务的50%。

(三)加强社会宣传。对接当地新闻媒体,多角度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引导活动承接主体开展宣传活动。

(四)丰富演出形式。依托“秦岭视云”APP,扎实做好戏曲进乡村演出直录播工作。组织对演出单位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戏曲进乡村演出直录播达到100%。结合“戏曲艺术进校园”“廉洁文化进基层”等活动,创排编排关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家风家教”“文明创建”等内容的文艺作品,大力宣传党的好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戏曲体验活动。

(五)完善活动档案。按照“一场一档”要求,逐场建立送戏下乡工作日志,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资金来源

由中央、省级资金以及市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四、进度计划

一季度,完成300场;二季度,完成350场;三季度,完成350场;四季度,完成年度演出任务。

附件24

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实施全民健身路径项目600个,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0个、群众健身房10个,打造全民健身园区和示范社区7个,实施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器材补短板项目150个。

二、落实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全市2024年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拨付项目建设经费;各区县、开发区按照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积极筹备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二)推进项目建设。各区县、开发区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将器材设施数据及时采集上传至西安体育大管家平台。

(三)组织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建设后,各区县、开发区体育部门开展自查验收;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发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检查,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具体项目

(一)全民健身路径600个。每个配置健身路径器材6—10件。

(二)多功能运动场10个。每个项目安装围网、太阳能灯光,铺设地面、配置篮球架或足球门。

(三)群众健身房10个。每个项目配置室内健身器材6—14件。

(四)全民健身园区和示范社区7个。结合场地实际,因地制宜打造集多种运动场地于一体的全民健身园区和示范社区。

(五)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器材补短板项目150个。结合老旧小区可用于配建健身器材的场地面积,分类型分别配建健身路径器材5—12件。

四、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经费从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筹集。

五、进度计划

3月底前,各区县、开发区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工作;4—10月,各区县、开发区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建设;11月中旬,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成立联合验收组,对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11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附件25

文体惠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完成西安大剧院、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展陈开放,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改扩建青少年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推动文化设施运营模式创新,打造文化新场景、促进文化新消费。

二、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组建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督促验收等工作。

(二)制定子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际制定各子项目实施方案,把握关键节点,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三)落实项目责任。相关区县、开发区根据项目分工,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建设进度;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审批手续办理,监督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成。

三、具体项目

(一)西安大剧院项目位于高新区丝路科学城中央创新区核心区,总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项目包括1600座歌剧厅、1300座音乐厅、1000座实验剧场、300座排演厅,配套建设科技中心、城市展厅、艺术家酒店等。

(二)依托“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中心系列公建项目(长安云),规划建设西安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

(三)西安图书馆长安书院馆区位于浐灞国际港灞河西岸,面积约7.59万平方米,设计藏书300万册,阅览坐席2000个,可同时最大容纳7000人在馆。

(四)西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位于未央路以东,凤城三路以南,开元路以西,凤城二路以北,项目总体规划建筑面积76300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

西安大剧院和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长安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

五、进度计划

(一)西安大剧院项目。2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3月开始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舞台工艺安装工程施工,10月底前完成室外工程,12月底前音乐厅建设完成,确定项目运营模式,并于年底前举办首场演出。

(二)西安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项目。2—4月,进行项目策划;5—8月,开展项目展陈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9—11月,开展项目展陈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2月,开展项目展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收尾和运营前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展陈开放。

(三)长安书院项目。2月底前落实长安书院馆区内部基础装修设计方案,并对接第三方运营公司落实D栋建筑基础装修方案,确定第三方运营公司运营方案、西安图书馆运营方案;3月底前完成长安书院馆区开办项目立项相关工作;4月底前落实长安书院馆区开办费及当年运行经费,依据内部基础装修设计方案完成内部软装设计方案;10月底前按照确定的装修设计方案逐层完成长安书院馆区内部装修,符合图书馆进驻要求;11月底前完成长安书院馆区各类家具、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成长安书院馆区纸质文献采购、前期加工及上架;12月底前完成长安书院馆区开馆前所有准备工作。

(四)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一季度,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审定,西广场区域施工图和综合楼基坑支护设计,开展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区域检测工作;二季度,完成图书馆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施工图设计编制,西广场和综合楼基坑进场施工;三季度,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进场施工,完成西广场土建施工;四季度,西广场、综合楼、图书馆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

附件26

和美乡村和乡村空间站创建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创建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400个,打造8个以上乡村空间站。

二、落实措施

(一)创建市级乡村示范村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级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县(开发区)做好责任落实和资源整合,镇街、村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

2.拟定年度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市级示范村创建指标体系、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区县、开发区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条件、行政村数量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年度创建任务,并报市级备案。

3.区县、开发区申报。各区县、开发区研究拟定年度创建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名单,按照“一村一方案”组织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批复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认定。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开发区上报的创建村名单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组织实地查看,择优拟定年度市级示范村创建建议名单,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纳入创建名单。

5.验收考核。实行市级示范村创建验收和区县、市级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考核制度,每年进行验收考核,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乡村空间站建设

1.制定方案。各区县、开发区统筹制定“乡村空间站”创建方案,明确资金整合、项目包装、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

2.联合评审。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创建项目,指导修改完善创建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创建名单,下达创建通知。

3.项目管理。各区县、开发区依据创建名单和创建方案,组织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分类和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创建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考核验收。在各区县、开发区自评的基础上,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下达认定通知。

三、具体项目

(一)创建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400个。其中,长安区80个、鄠邑区39个、临潼区58个、灞桥区15个、阎良区16个、高陵区23个、蓝田县55个、周至县80个、西咸新区25个、高新区3个、浐灞国际港4个、经开区2个村(各区县、开发区数量为初步计划分配名额,认定数量以实际创建为准)。

(二)打造8个以上乡村空间站。

四、资金来源

建立健全“千村示范、全域提升”工程动态调整项目库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全市每年通过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自筹方式,安排资金不少于10亿元,支持市级示范村建设。鼓励驻市金融机构针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加大涉农金融供给。

乡村空间站由各区县、开发区自筹资金自行建设,市级部门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五、进度计划

(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1—4月,制定市级示范村创建指标体系、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和年度实施计划;5—6月,组织示范申报;7—10月,开展市级认定;11月,组织考核验收。

(二)乡村空间站。3—4月,制定创建方案,组织联合审查;5—10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10—11月,完成评审验收。

附件27

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完成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

二、具体措施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确定治理村庄清单。聚焦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水源保护区、秦岭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有序推动治理,形成年度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和项目清单。

2.因地制宜选择模式技术。立足农村实际,分区分类采用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及变化特点,以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优先选择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

3.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对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的治理项目,按要求予以补助,督促区县(开发区)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按计划推进实施,确保绩效目标。

4.强化任务推进和设施监管。制定月度目标任务清单,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提醒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污处设施直排、乱排、超标排放及不正常运行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督导各涉农区县落实2024年项目配套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计划购置新能源垃圾压缩车35辆、厨余垃圾收运车15辆、电动三轮收集车556辆、四分类收集桶39730个,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565座。

2.合理设置收运设备设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合理设置收集点和收集容器,科学调配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同时规范农村地区餐饮经营场所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3.强化收运制度落实。充分利用电动三轮车和240升垃圾收集桶做好“村收集”,落实保洁员上门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转运至收集点。镇(街)利用其他垃圾压缩转运车和厨余垃圾转运车做好“镇(街)转运”,严防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乱堆乱倒,同时及时收集有害垃圾。

4.打造分类示范引领。各镇(街)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由主街区逐步向周边街区、由镇政府(街道办)所在地向周边村庄逐步推广。秦岭范围村庄、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探索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

5.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排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高效能的做好整治工作。对污染严重、秦岭区域和黄河流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清仓见底、场地复整等措施,问题严重的立案移交,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资金来源

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7400万,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计划补助3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和实施主体自筹解决。

四、进度计划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月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开工率达到50%;6月底,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的30%;9月底,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的60%;12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6月底,各涉农区县农村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98%;12月底,各涉农区县农村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100%。

附件28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在全市创建42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二、落实措施

(一)制定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和“一刻钟便民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组织各区县、开发区选择基础较好的便民生活圈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了解居民所需,摸清“缺什么”,完善“补什么”措施,并按计划落实推进。

(三)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围绕创新社区消费场景,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举办系列便民圈创建及促消费活动。

(四)组织各区县、开发区筛选并申报2024年度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验收,研究确定2024年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并完成奖励资金拨付等阶段性工作。

三、具体项目

雁塔区、新城区、碑林区、高新区、经开区各4个,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曲江新区、浐灞国际港、阎良区(航空基地)各2个,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航天基地各1个。

四、资金来源

按照西安市商务局 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申报指南》(市商发〔2023〕78号),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创建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每创建1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区县、开发区10万元奖励。

五、进度计划

8月,组织区县、开发区申报西安市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9—10月,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核查机构;11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12月,研究确定拟认定的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并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29

推进政务服务提升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新建32个政务服务驿站,新增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

二、落实措施

(一)扎实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系统工作会,印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系统2024年工作要点》,重点对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年度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高效推进

市级统筹细化分解月度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坚持月调度、季考核,强化督导检查,逐项推进落实。

(三)精细梳理分解,科学有序开展

结合各区县、开发区工作实际,将32个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区县、开发区,并指导其抓好建设。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统筹梳理新增“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10个,为企业群众提供集成办理服务。

(四)聚焦重点任务,强力组织推进

1.强化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推进企业群众就近办事。一是强化政务服务驿站建设运行管理,确保新建的32个政务服务驿站服务规范、运行高效。二是加强政务服务驿站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驿站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政务服务驿站应用,多维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10个“一件事一次办”具体落实细则,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业务流程再造。对10个“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进行细化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三是加强系统研发。强化10个“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事项业务系统对接,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0个“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模块。四是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线上设置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线下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进线上“一端受理”、线下“一窗受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推广应用

组织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建设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成进度

6月底,新建15个政务服务驿站,新增5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11月底,完成32个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任务、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工作任务。

附件30

“i西安”城市综合服务总门户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建成“i西安”城市综合服务总门户,提高掌上办、一网通办的便民服务水平。

二、落实措施

(一)推进项目采购。在摸清全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各类移动应用现状及新业务场景需求的基础上,编制“i西安”APP建设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和采购。

(二)加快“i西安”APP建设。制定“i西安”APP建设标准和技术对接标准,统一全市政务服务入口,将市级各单位建设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接入“i西安”,关闭原有移动服务入口。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秦务员”建设“i西安”政务服务专区,将已在“秦务员”发布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i西安”进行同源发布,引导用户通过“i西安”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i西安”APP上全量发布住房公积金、社保、就业、住房、教育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率达到70%。

(四)拓展“i西安”服务范围。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综合集成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领域的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不断提升“i西安”服务水平。借助大模型算法精准分析“i西安”用户特点和使用习惯,并进行精准画像,提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属服务。

(五)促进服务与办公协同。对接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政府内部OA公文、互联网+监管、社会综合治理、12345市民热线等业务系统和现有政府内部业务管理平台,推动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打通市民企业服务侧需求和政府侧办公事项,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一体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资金来源

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四、进度计划

3—4月,完成“i西安”APP建设运营项目前期手续和财政资金评审;7月,制定“i西安”APP建设标准和技术对接标准;8月份,完成“i西安”APP升级建设;9月,在“i西安”APP上全量发布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月,完成与省秦政通平台的对接,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办理;12月,提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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