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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变更入区影视企业营业税补贴发放周期的通知

各区内影视企业:

多年来,曲江新区坚持实施“基金+担保+风投+财税+房补+专项奖励+小额贷款”等七位一体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目前,入区文化企业规模已迅速增长至1500家,各项政策颁布后均已落实到位。

根据20101月我区新出台的《西安曲江新区入区文化企业营业税补贴暂行办法》(市曲江发〔20109号)文件规定,凡入区文化企业(不分产业类别)统一按年度进行营业税补贴的申报工作,每年3月初统一申报上年度税收情况。

鉴于我区影视企业入区早、数量多、项目投资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等多方面因素。经多方研究后决定,影视企业营业税补贴申报工作将继续执行《西安曲江新区鼓励和扶持影视产业优惠政策》(市曲江发〔2006137号);营业税补贴申报周期由原办法规定的按季度申报变更为按每半年为周期进行申报,即在每年的9月初和次年的3月初分两次上报;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以新出台的《西安曲江新区入区文化企业营业税补贴暂行办法》(市曲江发〔20109号)文件规定为准;营业税补贴的审核工作由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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