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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新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曲江新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西安曲江新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西安曲江新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环保部、监察部等九部委及省、市政府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扬尘、噪声、油烟、污水污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和扬尘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巩固已有污染减排成果;继续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为2012年西安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懈努力。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确定的具体目标和整治重点开展整治。确保我区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和具体要求是:

(一)集中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要对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凡群众投诉难以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一律提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逐一解决。并将解决方案、时限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决纠正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

将对在招商引资,鼓励投资工作中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导向性政策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是否存在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承诺企业包干缴纳排污费、违规不予处罚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降低环保准入标准的政策措施,凡是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相符的要立即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应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报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三)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

抓实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这一重要工作,统一协调环保、公安、城管、文化、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全面监控,切实加大控制噪声污染的环境现场执法力度。

(四)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

曲江新区环保部门及城管部门针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扬尘、恶臭、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严格处罚。

(五)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

彻底清查水厂附近的环境污染问题,查清影响曲江池、大唐芙蓉园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景观用水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业或关闭。同时,应健全和规范景观用水污染事故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的环境违法整治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全面梳理前两年环保专项行动,对往年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重点问题进行复查,确保历年整治成果取得实效,同时,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有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落实

环保专项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全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曲江新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曲江新区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建设环保局、经发局、城管执法局、社会事业局、安监局、工商曲江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各职能部门应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负责方案落实和督查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

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应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和协调、配合问题。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凡涉嫌违法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

(三)纠正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

管委会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重点查处一批环境违法大案要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曲江新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强调度,保障信息畅通

曲江新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应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典型案件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六)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逐步健全政府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和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6月)

 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6月—9月)

组织有关部门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曲江新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和复查。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重点问题进行督查和暗查,并重点督办扬尘污染问题以及城市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公开查处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四)总结考核阶段(10月—11月)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绩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1020日前报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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