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治污减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水和大气污染问题,改善我区水、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我区治污减霾工作任务,现结合曲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把水和大气环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采取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全区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去年12月以来,持续雾霾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环境污染不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也制约了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城市形象。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把治污减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治污染减霾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餐饮污水、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往年有所下降,通过对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污染、油烟污染等综合治理,使主要大气污染(PM10、PM2.5、NO2)浓度明显下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三、污染防治措施和工作任务分解
(一)综合污染防治措施和工作任务分解
1.调整产业结构
制定产业及能源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招商局、建设环保局
2.优化城市布局
明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牵头单位:规划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文化局、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
3.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在对外招商引资中,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审批。
牵头单位:招商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建设环保局
4.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我区治污减霾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我区治污减霾工作新举措。
牵头单位:文化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工作任务分解
1.提标措施
全面执行省政府颁布的《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
2.污水管网建设措施
按照《西安市“十二五”城市污水全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方案》要求,完善辖区污水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规划局、社会事业局、建设集团
3.建设餐饮污水集中治理示范点
在大唐不夜城、秦汉唐等餐饮集中区域建设餐饮污水集中处理示范点。
牵头单位:文商集团
配合单位:规划局、社会事业局、建设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工作任务分解
1.燃煤锅炉防治
曲江新区为禁煤区,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城改办
2.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措施
(1)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要求,夯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类扬尘监管责任到位。
牵头单位:党工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土地局、城改办、建设集团、会展控股、文旅集团。
(2)落实湿法作业
推行拆迁工地专业化湿法作业,提高扬尘治理成效。未落实湿法作业的不得进行施工。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城改办、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各园区办
(3)加强道路保洁
①按照市容保洁标准进行道路清扫保洁,提高机扫水平,渣土清运通道做到即时冲洗。在气温许可的情况下,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开展全区大冲洗活动,每周应对二类以上道路、绿化带进行一次大冲洗。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②在唐龙酒店设立一个中水取水点。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
(4)加强突出问题整治
每月对夜间出土工地及渣土车防治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两次以上集中暗查。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5)加强自建项目的管理
每周对自建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检查不少于两次。
牵头单位:文旅集团、会展控股、建设集团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任务防治措施
(1)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严格新建餐饮单位审批,在办理工商执照及餐饮服务业许可正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确保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2)对现有餐饮单位(含各单位内部职工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3)对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杜绝烧烤油烟污染。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4)景区范围内各类餐饮单位油烟、污水、废油脂的整治
牵头单位:文旅集团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四、日常执法和监管
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确保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一)水污染执法监管
加强现有涉水企业监管,对违法排污的非法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恶意偷排行为从严处罚。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二)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
加强道路保洁监管力度,对道路扬尘进行监测和监控。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执法监管
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力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监管。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四)土地储备用地的扬尘污染监管
牵头单位:土地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建设集团
(五)焚烧落叶、垃圾、废弃物等行为的监管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建设环保局、各园区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板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治污减霾”工作的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环保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职督查队伍,对各板块、各部门落实方案进行督查。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配合单位要积极协作,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评估
“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方案实施落实情况及任务完成考核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对完成任务情况好、对我区水、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明显贡献的部门,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多管齐下,拓宽筹资渠道
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治污减霾投资机制。集中财力支持治污项目。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加大对城市治污减霾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省、市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投资机制。制定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对列入年度治污减霾实施计划的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管委会财政将拿出不少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该项工作,并对治污减霾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
(四)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广泛深入开展治污减霾宣传。做好每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水日及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增强资源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开展治污减霾科普宣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开展环保“五进”活动,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专题宣传国家、省市和治污减霾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节能新举措、新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