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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下属单位:

《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119

 

 

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污减霾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完善治污减霾工作措施,促进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和市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26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治污减霾和城市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餐饮业清洁燃料使用要求和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划设标准,规范区内烧烤摊点经营秩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烧烤炉具,取缔各类使用原煤的餐饮摊点和非法占道烧烤摊点、食品摊点,严肃查处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经营单位和个人,201751日前实现划设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全部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和清洁燃料,非法占道烧烤摊点得到有效取缔。

二、工作任务

(一)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1.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4209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污染控制的通告》(市政告字〔20154号)文件要求,曲江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全部改用汽、油、电等清洁能源,实现原煤散烧“清零”目标。

责任单位: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各成员单位

2.严把源头审批关,对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得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教育卫生局(负责协调雁塔区食品药监局)、工商曲江分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3.加强区内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定期抽查,对建成区范围内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令停业整改或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工商曲江分局、教育卫生局(负责协调雁塔区食品药监局)

4.对天然气管网敷设不到位、电力容量暂时不能满足,确实无法使用清洁能源,且经营场所符合钢瓶液化石油气使用相关标准要求的小型餐饮业经营户,可根据实际,合理、规范设置燃气经销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替代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切实履行好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安监、质检、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我市餐饮业使用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安监局、雁塔消防大队、大雁塔派出所、曲江派出所、长延堡派出所、西影路派出所

5.严格按照《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建设环保局、安监局、雁塔消防大队、大雁塔派出所、曲江派出所、长延堡派出所、西影路派出所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局

6.针对餐饮业清洁能源电网改造和天然气管网改造工程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为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原煤散烧问题创造条件。

责任部门:规划局

(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

1.烧烤经营户应尽可能在室内进行烧烤作业。烧烤作业产生的油烟排放浓度须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小型规模”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放限值(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无组织排放油烟的,视同超标)。烧烤经营户应优先选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也可配套使用焦炭作为过渡燃料,但质量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2.加强区内烧烤摊点规范整治、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据《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按照“服装统一、餐篷车统一、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统一”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管理工作,201612月底前,先行完成1-3个设施完善、制度健全、使用清洁燃料和环保炉具的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示范点建设;201751日前(市上要求630日前),全面完成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划定设置和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3.结合方案要求,大力推广使用净化效能高、油烟排放符合要求的环保型烧烤炉具,组织辖区烧烤经营户按规定更换烧烤炉具。201751日前,全区所有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的烧烤摊点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环保型烧烤炉具;2017630日前,查漏补缺并完成新增烧烤摊点的登记和规范整治工作。同时,划定的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要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

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在室内进行作业,严禁使用原煤、木炭、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优先选用气、电、油、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的也可配套使用焦炭作为过渡燃料,但质量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凡使用非清洁燃料的烧烤摊点,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取缔。20177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由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安监局

5.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建设环保局配合城管执法局做好规范整治中的监测、检查、验收工作;工商曲江分局负责焦炭产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办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油烟污染、烧烤食品对人体健康危害知识的宣传工作。

6.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示范点建设、烧烤摊点规范整治时限到期后,市城管局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市治污减霾办进行联合验收。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财政局结合市级财政部门奖补标准,对相关部门予以奖补。对工作推动不力,逾期未完成任务,辖区内餐饮业燃用高污染燃料、烧烤摊点不规范问题突出的,建议由纪工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三、大明宫保护办、城墙管委会、临潼管委会、楼观管理办以及各园区管理办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是减少燃煤、油烟污染,改善城市面貌和大气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建设“品质西安”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辖区实际和职责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二)综合施策,迅速推进

各责任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借鉴兄弟单位和先行县区餐饮业使用清洁燃料、烧烤摊点规范整治的成功经验,迅速推进,同时要主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管理,注重长效

建成区餐饮业燃料使用情况、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要纳入城市治理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建成区内餐饮业高污染行为采取严管态势。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以及规范整治任务完成后,因长效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建成区范围内餐饮业使用高污染燃料、不规范烧烤摊点反弹问题突出的单位,由财政局追回奖补资金,并由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和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辖区经营户和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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