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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江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曲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经管委会研究,现将《曲江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614

 

 

 

曲江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为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5)》精神,特制定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建设品质曲江、共享绿色家园的目标,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结合生态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2019年底,持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工作目标。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60%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17年达到20%2018年达到40%2019年达到60%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景区、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通过微博、微信、LED大屏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将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

牵头部门:文化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旅游文物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文化产业集团、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充分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使得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使得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房地局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等社会文化活动。

牵头部门:工会

配合部门:文化局、教育卫生局、旅游局、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文化产业集团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鼓励入区单位、景区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培训,培养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牵头部门:文化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教育卫生局、社会事业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文化产业集团

5)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曲江新区工会、学生联盟、志愿者协会、入区企业等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牵头部门:工会

配合部门:经发局、文化局、教育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文化产业集团

2.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房地局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分类小区实施“一区(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房地局

3)开展校园课堂教育。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内容的课外教育。教育立足垃圾分类教材,丰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牵头部门:教育卫生局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

4)多渠道开展培训。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市民学校、民工学校、物管培训机构等多种渠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牵头部门:工会

配合部门:文化局、教育卫生局、建设局、房地局、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二)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覆盖范围达标。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房地局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我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方式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按照行业特点选用科学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覆盖范围,确保达标。

牵头部门:经发局

配合部门:党政办公室、教育卫生局、旅游文物局、社会事业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深化分类创新试点工作。学习试点区垃圾分类创新及居民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试点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房地局、城管执法局

2.创建示范小区。深化示范小区的创建工作,鼓励示范小区不断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牵头部门:房地局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先锋模范作用,将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

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4.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定期在先进单位、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会,促进各单位、企业、社区之前相互学习交流,并向其他区县开发区学习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增进交流,取长补短。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旅游文物局、房地局

(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1.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试点。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构建以专业绿化队伍或社区为基本单元,覆盖全区、便捷高效的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网络。在绿化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的大唐芙蓉园,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自行消纳点,采用粉碎、堆肥方式消纳园林绿化废弃物。

牵头部门:建设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文化集团

2.加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力度。日处理规模40吨以下压缩式转运站,要着重解决设施问题和景观问题,减少噪音、臭气,美化景观;对用地规模较紧张的大型压缩站(日处理规模40吨以上),可向“生态型”发展;用地条件较宽裕大型压缩站(日处理规模40吨以上),可向“花园式”发展。

牵头部门:建设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

3.建设垃圾分拣中心。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回收利用产品。

牵头部门:建设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规划局、房地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环保局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

牵头部门: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房地局、社会事业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宣传等工作。

牵头部门:房地局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

2.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分类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建设局、教育卫生局、房地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3.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严格对照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制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执行,合理配置收运能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责任部门:环保局、社会事业局 、城管执法局 、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4.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改建及日常运行费用由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建设局

    5.加强设施管理。加强对垃圾桶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建设我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对我区开展垃圾分类企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经发局、旅游文物局、建设局、房地局、城管执法局、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

6.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管委会为单位建立培训教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

配合部门:工会

(六)完善分类工作机制

1.健全目标责任制。建立曲江新区目标责任制,健全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将相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

牵头部门:考核督查办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

2.完善激励引导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年度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的表彰奖励工作,完善奖励方案。实行以分类质量为主要评价标准的阶梯式奖励机制。

责任部门:工会、社会事业局

3.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垃圾分类评价体系,开展垃圾分类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制定《曲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垃圾分类质量和分类收运的监督管理。

牵头部门:考核督查办

配合部门:社会事业局

(七)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或《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要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设施,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内容,迅速掀起学法知法的宣传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责任部门:文化局

2.抓好学习培训。曲江新区要把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精心编制培训教材,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培训,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人员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

四、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即日起—20178)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20176月中旬前,制定《曲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生活垃圾分类分工任务,制定相应的细化分工方案。

2.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城市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79月—201812)

本阶段的任务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城市垃圾分类。

1.持续发挥“三支队伍”作业,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2.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入区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达成年度目标任务。

3.大唐芙蓉园废弃物自行消纳点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相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91月—12)

本阶段的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范围,提高分类标准,总结成功经验,进行绩效考核。

1.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成工作目标。

2.加快大唐芙蓉园废弃物自行消纳点的建设

3.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总结成功经验,分析不足,促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表彰奖励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家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曲江新区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工会、文化局等部门宣传作用;发挥教育局、旅游文物局等部门的培训作用;提高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曲江新区将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涉及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创建活动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分类试点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费用支持。

请各板块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区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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