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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支出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真实、客观、合法原则。2016年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会计核算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管委会2016年总体安排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客观、合法。

(二)收支平衡原则。依据2016年曲江新区综合计划及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结合管委会2016年各项工作,合理确定2016年机关事业支出规模。

(三)厉行节约原则。各项支出预算应精打细算,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建立节约型机关。

(四)预算执行原则。管委会机关预算执行刚性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预算,原则上不再予以追加。

二、机关预算编制范围

纳入机关预算编制范围的有:纪工委、党办、办公室、人劳局、财政局、经发局、旅游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建设环保局、房地局、社会事业局、综治办、安监局、教育卫生局、规划局、文化局、审计局、执法局、网信办、技术合同局、政务中心共22个局办和单位。

三、机关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管委会机关运行支出预算在各局办申报预算的基础上,经财政局审核、汇总后金额为16,360万元,其中基本经费 12,420万元(含机动费用200万元)、专项经费3,940万元。

(一)基本经费预算情况

1、人员支出预算7,506万元。

 1)工资津贴和奖金合计2,061.66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259.56万元。

 3)医疗费210.12万元。

 4)住房补贴1,299.96万元。

     5)临时人员工资1,772.26万元。

 6)伙食补助费837.64万元。

 7)退休费64.80万元。

2、公用支出预算4,714万元。

1)办公费用91.79万元,为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耗材、订阅报刊、名片、档案盒、复印纸等费用。

2)水电费285.67万元。

3)邮电通讯费129.26万元。

4)取暖费98.40万元,为购买天然气费用。

5)差旅费118.06万元。

6)因公出国(境)费85.50万元。

7)物业管理费815.73万元。

8)维修费191.71万元。

9)租赁费325.42万元。

10)会议费30万元。

11)培训费316.03万元。

12)公务接待费61.85万元。

13)专用材料费188.64万元,为执法队员专用服装。

14)劳务费582.60万元。

15)工会经费76.47万元。

16)福利费69.16万元。

17)公务用车运行费146.15万元,

    18)其他交通费用163.44万元。

19)市内交通费9.79万元。

20)城管执法经费212.22万元,为393名执法人员费用。

21)办公杂费80.46万元。

22)办公设备购置635.11万元。其中: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45.0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90.06万元。

3、机动费200万元,为机关不可预见费用。

(二)专项经费预算情况

1、宣传经费2,500万元。

2、招商经费543万元。

3、建设局专项经费共437万元,其中:质监经费234万元;城建档案室203万元。

4、经发局专项经费共239万元,其中:大唐不夜城及芙蓉园南门商业项目提升咨询费200万元;编制《曲江新区“十三五”规划》、《曲江新区城市商业规划》、《曲江新区教育医疗体育事业规划》“三项”规划费用尾款39万元。

5、人事局专项经费130万元。

6、党办专项经费共60万元,为30名文明引导员劳务、培训及装备购置等费用。

7、纪工委专项经费30万元,为查办案件经费。

8、旅游局专项经费1万元,撰写《曲江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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