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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4号;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培训对象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三、承训单位

西安市人社局备案的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二)培训补贴对象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不得就同一等级培训重复享受补贴。

五、补贴标准

(一)就业培训补贴

1、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参照《陕西省职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2020-1)》(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执行,并将该标准中最低标准上调30%作为我市职业培训(工种)补贴最低标准。

2、培训按该职业(工种)最低等级规定课时授课的,补贴标准按照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最低标准执行。

培训按该职业(工种)最低等级规定课时50%授课的,补贴标准按照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最低标准下调50%执行。

3、未列入《基本标准》的职业(工种),参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四、五、六类中相近的职业(工种)标准执行,“相近”职业工种需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定确认后,确定其培训补贴标准。

4、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其资格符合条件且培训合格的,补贴标准按我市职业培训(工种)补贴最低标准的100%补贴,毕业后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该班次就业人员按我市职业培训(工种)补贴最低标准的150%发放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六、申请流程

培训结束后15天内向市、区(县)职业能力建设处(科)上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七、申请资料

(一)就业培训补贴

1、补贴人员花名册;

2、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别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3、培训合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

4、培训后实现就业以人社部门就业登记为认定依据。

5、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单位申请的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二)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人员花名册;

2、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别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3、培训合格证;

4、实现创业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创业的相关材料,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5、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单位申请的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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