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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新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一、就业培训补贴

按照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的规定,结合《陕西省职业培训基本补贴标准》,制定了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基本标准。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基本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重点群体培训后实现就业以人社部门就业登记为认定。

二、创业培训补贴

对七类人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 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该项补贴仅针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期限分类确定补贴标准:

(一)培训时间为1学期720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500元;

(二)培训时间为1学年1440个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若培训对象为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再给予其生活费补贴。培训时间为1学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培训时间为1学年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 元。

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招用七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我市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承训单位补贴。

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

对依照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213 号)文件执行。

六、项目制培训补贴

主要针对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退役军人。通过项目制方式,向社会具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应突出反应工作绩效。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培训班结束后6个月内参训人员就业创业成功率进行核算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期4500元。

补贴资金=参训人员总人数×基本补贴标准×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按以下方法确定:就业创业成功率≥50%的,补贴比例为60%;就业创业成功率≥65%的,补贴比例为80%;就业创业成功率≥80% (含)以上的,补贴比例为100%。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

注:以上补贴标准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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