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本机关网站(http://qjxq.xa.gov.cn/zwgk/gkbz/fdgkml/)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西安曲江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qjxq.xa.gov.cn/zwgk/gkbz/fdgkml/)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作为辅助的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同时也可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政务中心大厅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9-81212345,联系传真:029-6866010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与南三环路十字西南角2600号曲江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综合大厅。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律、法规及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安曲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68660115
传 真:029-68660100
通讯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踏青路6号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xxgk@qujiang.com.cn(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后述“申请接收渠道”)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申请接受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686601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踏青路6号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西安市曲江新区踏青路6号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061。传真:029-68660100。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qjxq.xa.gov.cn/zwgk/),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为了保证您快速获取您申请的政府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建议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前,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公示栏(屏)等渠道和方式对所需政府信息进行查找。
二、为了更加高效地获取相应政府信息,建议您先查看行政机关的职能,尽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如自然资源部门制作土地征收类信息,住建部门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类信息,公安部门制作治安管理类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等。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机关重新制作、加工、汇总、分析的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当明确需要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关信息等模糊性描述。
六、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事一申请”方式提出,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七、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须真实有效,以便行政机关及时答复。
八、本平台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
九、如本平台无法满足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请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按照申请人指定的纸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等形式送达申请人。
主办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曲江新区踏青路6号 联系电话:029-686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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